影片未在约定时间上映,如何选择解除方式?
文/汐溟影片约定了最迟上映时间,但超出最迟时间未上映,当事人若意欲解约,根据迟延程度通常有两种方式:第一种,若超出约定时间很久,如长达一年,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;第二种,逾期仅有一个月,当事人可以催告方式解约。具体如何选择,应视迟延程度而定。2021年1月
文/汐溟影片约定了最迟上映时间,但超出最迟时间未上映,当事人若意欲解约,根据迟延程度通常有两种方式:第一种,若超出约定时间很久,如长达一年,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;第二种,逾期仅有一个月,当事人可以催告方式解约。具体如何选择,应视迟延程度而定。2021年1月
甲计划投资拍摄一部影片。2022年1月,甲与乙协商,由甲出资,乙负责拍摄、制作、报审及宣发。2022年3月,双方协商由乙通过自身渠道为甲备案并报审影片,相关费用由乙负担,作为回报,甲将影片的发行权独家授权给乙,并就发行代理费作出约定。同年5月,甲与乙签订《影片
甲与乙联合投资拍摄一部院线电影,约定:双方按投资比例共担风险,共享利益;若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影片未在院线公映,乙应在10日内退还甲投资款,且甲仍享有超出其投资额部分的收益分配权。影片逾期未上映,乙未在10日内退还甲投资款,甲也未向乙催要。影片在合同签订后10个